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**易成本的意見
國辦發〔2022〕30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優化營商環境、降低制度**易成本是減輕市場主體負擔、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。當前,經濟運行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,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困難依然較多,要積極運用改革創新辦法,幫助市場主體解難題、渡難關、復元氣、增活力,加力鞏固經濟恢復發展基礎。為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,降低制度**易成本,提振市場主體信心,助力市場主體發展,為穩定宏觀經濟大盤提供有力支撐,經國務院同意,現提出以下意見。
一、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,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
(一)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。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及動態調整機制,抓緊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審批機制、監管機制,推動清單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。穩步擴大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范圍,2022年10月底前,各地區各部門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,并建立長效排查機制。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,推動出臺全國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。(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商務部牽頭,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二)著力優化工業產品管理制度。規范工業產品生產、流通、使用等環節涉及的行政許可、強制性認證管理。推行工業產品系族管理,結合開發設計新產品的具體情形,取消或優化不必要的行政許可、檢驗檢測和認證。2022年10月底前,選擇部分領域探索開展企業自檢自證試點。推動各地區完善工業生產許可證審批管理系統,建設一批標準、計量、檢驗檢測、認證、產品鑒定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,實現相關審批系統與質量監督管理平臺互聯互通、相關質量技術服務結果通用互認,推動工業產品快速投產上市。開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分類監管,2022年底前,研究制定生產企業質量信用評價規范。(市場監管總局牽頭,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規范實施行政許可和行政備案。2022年底前,國務院有關部門逐項制定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,省、市、縣級編制完成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及辦事指南。深入推進告知承諾等改革,積極探索“一業一證”改革,推動行政許可減環節、減材料、減時限、減費用。在部分地區探索開展審管聯動試點,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。深入開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,研究制定關于行政備案規范管理的政策措施。(國務院辦公廳牽頭,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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